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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选取条件
1、项目业主/选取人:宁波市海曙区龙观乡大路村股份经济合作社
2、选取代理人:宁波安全三江工程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
3、项目名称:宁波市海曙区龙观乡大路村吴岙区块场地招租项目
4、项目编号:LG-NC(2023)-002
二、项目概况及经营期限:
1、项目概况:龙观乡大路村吴岙区块,面积约为6亩,具体详见《场地租金评估报告》。
序号 | 名称及位置 | 用途 | 面积(亩) | 最低年租金(元/年) | 备注 |
1 | 龙观乡大路村吴岙区块 | 合法经营 | 6 | 120000 | 本项目的承包方式为全额经济责任承包,即由承包人按有关规定自主经营、自负盈亏、自担风险。 |
2、经营期限:租期为2年,无免租期。
3、租金要求:2年最低总租金为240000元。
4、用途要求:合法经营,不得私自转让。
三、响应基本要求:
1、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或自然人;
2、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;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(www.creditchina.gov.cn)“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(以选取代理人于响应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,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,被选取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)。
3、被选取人若为法人或其他组织,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、管理关系的不同被选取人,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选取活动。
4、符合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5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。
四、选取文件的获取:
4.1本选取项目采用网上申请的方式进行报名。有意向的被选取人进行网上报名,报名期限2023年2月2日至2023年2月9日。
4.2凡参加海曙区项目的被选取人必须在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分网(http://haishu.nbggzy.cn/)“工程建设系统”栏自行注册,在“乡镇系统(村易通)”上报名,并下载选取文件。并将“响应申请信息表”(翻至响应文件最后一页)发至邮箱1197345274@qq.com。被选取人未在该系统进行报名的,将作否决处理。
4.3如有补充的选取文件请关注本网站,自行下载,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。被选取人须自行下载相关文件,如有遗漏,责任自负。
4.4选取文件每套售价200元,售后不退。
五、诚信押金:人民币贰万元整
提交截止时间:2023年2月10日16时00分前。
收缴单位:宁波市海曙区龙观乡大路村股份经济合作社
开户银行:鄞州银行龙观支行
开户账号:81850101302051013
备注:诚信押金必须通过基本账户转入,非基本账户转入的作否决处理;自然人选取的,由本人账户转入即可。
六、响应文件的递交:
响应截止时间:2023年2月14日 14 时00分;
地点:龙观乡公共交易站(龙观乡政府一号楼一楼会议室)。
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,选取人将不予受理。
七、联系方式
选取人:宁波市海曙区龙观乡大路村股份经济合作社
地址:宁波市海曙区龙观乡大路村
选取代理人:宁波安全三江工程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
地址:宁波市江北区世茂日湖中心1号楼15楼
联系人:刘工、徐工
电话:0574-87280763
传真:0574-818961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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